2026年1月1日开始,11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
以下各类环保标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,有些标准是首次发布,有些是替代旧标准,及时关注并了解相关内容:
水污染物排放标准:
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GB13457-2025代替GB13457-92)
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GB46817-2025)
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GB19821-2025代替GB19821-2005、GB27631-2011)
水环境保护相关标准:
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指南(HJ1424-2025)
大气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标准:
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GB46790-2025)
铅、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GB25466.1-2025部分代替GB25466-2010)
环境噪声排放标准:
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(GB12523-2025代替 GB12523-2011)
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监测方法标准:
核设施液态流出物总β放射性测量标准曲线法(HJ1429-2025)
环境影响评价:
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研究堆(HJ5.1-2025代替HJ_T5.1-93)
环境监测方法标准:
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(HJ212-2025代替HJ212-2017)
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动态稀释嗅辨法(HJ1416-2025)

